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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诉举报南京银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鹤壁分公司商电收费涨价的问题
编号2022033100044592895
留言时间
2022-03-31 00:04:45
留言内容
我司电费由物业代缴,3月在进行电费缴纳时,物业口头告知电费涨,由8毛/度,涨至1元/度,对于涨价物业不能出示电费收费标准的物价局批文,物业公司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的同时,也无法提供有效文件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2-04-02 15:17:02
回复内容
刘先生(女士):
您的信件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1〕887号)文件规定,终端用户有权要求非电网供电主体公示缴纳电费情况,建议您要求物业公司进行收费价格公示。如物业公司拒绝提供相关收费价格信息,建议您到市市场监管局或拨打12315热线反映。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