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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鹤壁市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0日 16:54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浏览次数:

为加快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按照市政府安排,我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63号)等文件要求,代拟了《鹤壁市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自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9日。请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213号市政府第三综合楼906室(邮编:458000)。来信请注明“《鹤壁市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hfzk@126.com。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2—3316160

附件:《鹤壁市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2022年10月20日

(供稿:社会科)